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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华罡通讯 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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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小区只能“刷脸进门”,业主担||忧隐私滥用!街道办{督促整}改

末节花开
发飙的和尚 驱动之家 | 2026-05-16 21:49:25

(来源:奥一新闻)

“这种人脸隐私特征在AI时代只要落到个人手中,极其容易复刻滥用。”

人脸信息与人体的其他生物特征

如指纹、虹膜等与生俱来

具有唯一性

关键信息一旦被泄露或被不法利用

容易造成较大风险和危害

你的小区门禁可以刷脸进入吗?

市民反映

进出小区“强制刷人脸”

市民担忧隐私信息被滥用

近日,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华发新城华苑小区物业存在人脸识别隐私泄漏重大漏洞。据网友介绍,该小区目前出入的唯一方法是人脸识别,未提供其他途径,且录制人脸的唯一途径是小区业主将家庭成员的照片发给管家个人上传,无公证点录入,因此无法排除管家是否有备份,无法排除管家拿个人生物信息去做其他事。

其表示,“这种人脸隐私特征在AI时代只要落到个人手中,极其容易复刻滥用。”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前海・华发新城华苑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占地约30万㎡,是目前深圳最大的纯人才房社区。项目的开发单位为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的物业方为华发物业城市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是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街道办回应

严格妥善保管业主个人影像等隐私资料

采取针对性优化措施

对于市民的担忧与疑虑,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回应表示,经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处负责人核实,该小区前期门禁人脸录入工作中,确有要求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自行拍摄照片并发送至物业管家,用于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信息登记。

物业方面明确承诺,将严格妥善保管业主个人影像等隐私资料,杜绝信息外泄、违规使用等情况。

经协调,物业提出针对性优化措施——

可为有顾虑的业主提供专属录入方案,引导其前往小区监控室现场完成人脸信息采集,避免线上传图带来的隐私风险;

同时,物业已完成管家人员调整,现已全部更换为女性工作人员,提升服务体验。针对业主普遍顾虑的安全隐患问题,因现有人脸识别门禁可被装修外来人员借用通行,存在小区安防管理漏洞,物业服务企业已优化整改计划,拟于5月份统一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发实体门禁卡,进一步强化出入口管控。

街道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吸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诉求,兼顾小区规范化管理与业主隐私、安全诉求,持续优化服务举措、细化管理细节,并及时将整改及优化措施向您反馈,切实做好小区物业服务保障工作。

···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司法解释

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

奥一新闻记者留意到,在社交平台上,业主们关于“强制刷脸进小区”的议论并不鲜见。

市民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人脸识别逐渐应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识别技术在诸多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的情况。早在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025年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综合性规章。

《办法》针对“强制刷脸”场景作出新的规范,其中第十条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

对于人脸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转移和删除等操作,《办法》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人脸信息应当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

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业主因“不刷脸不让进小区”起诉物业公司的纠纷也有不少。四川某小区业委会为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业主江某因担心权益受损拒绝录入信息,进出小区受到限制。法院审理认为,物业服务人有义务提供刷卡等合理替代验证方式保障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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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廖静文

编辑: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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